绍兴名士之乡

绍兴 “名士之乡”英才计划


加快打造新时代“名士之乡”,更大力度引进集聚绍兴高质量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新一轮的绍兴“名士之乡”英才计划的人才申报已经拉开帷幕。


 

一、申报对象与领域  

主要围绕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高端装备、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金属加工、现代住建、新能源、通用航空等产业,以及人工智能、大数据、半导体、5G、智能制造、医疗器械、节能环保、珍珠饰品、智能厨电、文化旅游、创意设计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与条件  

01 领军型创新团队项目

领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依托绍兴企业或高校院所研发平台,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组成;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且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应全职在聘用单位工作,且聘用期应连续5年以上。

(2)团队负责人和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近2年内来绍创新或尚未落户。引进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和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预期研究成果可达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水平。依托单位成立1年以上,研发(R&D)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3.5%,且核心技术水平须在国内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

(4)基础研究创新团队依托(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应当为团队提供科研资金、研发场所、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并承诺建设期内投入的配套经费不低于财政资助经费。

 

02 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

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带技术、项目、资金到绍兴创办企业,能引领和带动我市产业发展的优秀团队。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团队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组成;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团队负责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第一、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近3年内来绍创业或尚未落户。引进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机构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

(3)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技术成熟并已进入产业化阶段,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依托企业成立3年以内或尚未注册落户。

(4)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货币出资不低于200万元。团队负责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团队核心成员持股总额不低于50%且核心成员之一担任技术负责人或副总经理以上职务。

(5)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已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目标产品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企业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技术、人才、设备等条件,具备持续创新能力,且后续资金有保障。

 

03 领军人才项目

领军人才创新项目

用人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从海内外引进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在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较高科研水平和较强科技创新能力,或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任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2)申报人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高创新能力,研发水平和成果为同行公认,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

(3)申报人应当在申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用人单位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申报人申报时尚未回国(来绍),或者近1年内来绍兴工作。入选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并全职在绍工作不少于5年。

 

领军人才创业项目

来绍兴自主创办企业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经历或在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2)依托企业成立3年以内或尚未注册落户,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200万元,申报人为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且本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金100万元以上。获得三轮以上融资的人才企业,经评估后,可适当放宽人才本人占股比例。

(3)已落户的创业人才项目产品应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未落户的创业人才项目拥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技术成果,或者能够填补国内空白,产业化开发潜力大。申报人入选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海外无工作,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04  青年人才项目

青年人才主要是指从市外引进的海外高层次青年人才。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人应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领域的海外优秀青年(含非华裔人才)。

(2)一般应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在海外连续工作3年以上。

(3)申报人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申报时未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近1年内回国并来绍兴工作。引进后须全职在绍兴连续工作5年以上。申报人应当在申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用人单位成立时间应在1年以上。

 

三、支持政策

1、资金资助

领军型团队:A+类2000万元,A类1000万元,B类800万元,C类500万元;

创业人才项目:A+类1000万元,A类500万元,B类300万元,C类200万元;

创新人才项目:A+类1000万元,A类500万元,B类300万元,C类200万元。

2、场地支持

提供300-1000平方米的3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相应租金补贴,创业创新绩效良好的再给予3年支持。

3、销售奖励

按销售额3%,给予最高500万元销售奖励。

4、创投引入

按引入投资额10%,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

 

四、报名咨询  

联系我们,提供免费赛事报名、项目申报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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