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镇英才

宁波 · 镇海区“雄镇英才”高层次人才计划


“雄镇英才”高端项目将按照宁波市甬江人才工程储备项目实施,聚焦镇海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紧扣宁波市“一城三地”建设,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符合镇海区“122”千百亿产业集群建设、具备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够促进产业水平提升和引领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


 

一、引进对象及重点  

绿色石化、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以及智能家居等。

 

二、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雄镇英才”高端项目申报评审分领军型创业团队、资本型创业团队、创业个人、创新团队和创新个人五种类型,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符合上级重点人才计划申报条件,或已全职落地镇海、已获上级部门政策资助或已获专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申报人才(团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申报条件具体为:

(一)领军型创业团队

1.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截止2023年4月15日,下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2年内(2021年1月1日后,下同)来镇海或计划在镇海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持有的在镇海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不含带头人),所创办的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其中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二)资本型创业团队

1.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2年内来镇海且于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4月15日期间在镇海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含申报企业中,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直接持有的在镇海注册成立的持股平台股份),且持股成员不少于2名(不含带头人)。

3.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同时获民间资本投资(不含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且实际到位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金)。

 

(三)创业个人

1.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创业人才(自然人)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

3.在2020年1月1日以后来镇海,且在2023年4月15日前已创办企业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名创业人才。

 

(四)创新团队

1.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核心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核心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近2年内来镇海或计划来镇海工作,入选后应全职在镇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3.团队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团队创新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等,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项目。

 

(五)创新个人

1.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申报对象为非华裔外国专家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近1年内(2022年1月1日后)来镇海或计划来镇海,依托镇海企事业单位,在镇海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入选后须全职在镇海连续工作5年以上,如若不能按要求到位视作自动放弃。

3.人才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为创新人才提供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等,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人才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申报创新个人项目。

 

  三、政策支持  

(一)创业类项目扶持政策

1.项目资助

对入选“雄镇英才”高端项目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入选的资本型创业团队项目,按申报时社会资本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货币投资(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的30%给予项目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最高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对入选的创业个人项目,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

由领军及以上人才或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及以下青年人才领衔入选的、发展潜力较大的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或创业个人项目,给予个性化支持措施。

2.场地支持

对入选的领军型创业团队项目,扶持期内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平方米以内累计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

对入选的资本型创业团队项目,按照项目资助1000万元(含)以下、600万元(含)以下、300万元(含)以下分别给予1000平方米以内累计最高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的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创业个人项目参照领军型创业团队C类标准予以补助。上述办公和生产用房租金补助每年补助额度不超过总扶持额度的三分之一。

3.金融信贷支持

对入选的创业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基金支持(具体按镇海区相关基金管理办法执行),扶持期内每年给予入选的创业项目最高1000万元贷款额度内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补助,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上市挂牌的,参照“凤凰行动”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4.发展激励奖励

创业项目自列入扶持起5年内,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累计不超过1000万元的发展激励奖励。

5.动态升级

创业项目自列入扶持之日起五年内,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可申请提升首次认定扶持等次,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6.成长示范型培育扶持

创业项目扶持期满验收合格后,经综合评估列入成长示范型创业项目培育名单的,三年内可给予企业每年最高5000万元贷款额度内市场报价利率贴息补助、最高300万元新增研发补助、最高1000万元新增发展激励补助、每年最高150万元生产和办公用房租金补助,以及其他个性化扶持措施,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7.创业风险保障

对入选的创业项目提供人身安全险、关键研发设备险等创业风险保障,具体按相关规定执行。

8.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录

创业项目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优先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属于首台(套)产品(设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的优先采购。

 

(二)创新项目扶持政策

对入选“雄镇英才”高端项目的创新团队项目,根据预期成效,按A、B、C三个层次,分别给予1000万元、600万元、300万元的项目创新资助。对列入扶持的创新个人项目,给予100万元的项目创新资助。

 

(三)其他扶持政策

1.配套支持政策

入选的创业创新人才(团队)符合一定条件的,还可享受最高2000万元的项目配套支持,最高200万元的配套个人奖励。

2.综合服务保障

入选“雄镇英才”高端项目的人才和团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规定配备助创、法务、财务和金融规划师“三员一师”等助创服务团队,还可按规定享受市区两级有关人才安居、子女就学、医疗保健、交通出行、休闲旅游和体育健身等方面的优待服务。

 

四、报名咨询  

联系我们,提供免费赛事报名、项目申报和指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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