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瓯越英才

 

温州“瓯越英才”计划

 

一、顶尖人才“瓯越鲲鹏计划”

对评定为“瓯越鲲鹏”的顶尖才,给予200万元个人奖励、1000万元以上创新团队(创业项目)资助、最高500万元企业薪酬补助和B类人才待遇

对新全职引育的中国两院院士、美英德法日加澳国家院士和省“鲲鹏行动计划入选者,给予最高2亿元综合支持,包括500万元个人奖励、3000万元以上创新团队(创业项目)资助、最高500万元企业薪酬补助和赠送一套配售型人才住房等A类人才待遇。

 

二、全球精英“瓯越海智计划”

对经评审认定为“瓯越海智的海外领军人才、海外青年人才,给予30万元个人奖励、享受D类人才待遇。

新全职引育的国家、省“引才计划”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个人奖励,享受B类、C类人才待遇;属民营企业全职引进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薪酬补助。

 

三、本土人才“瓯越领创计划”

每年评定10名突出贡献人才,授予“杰出人才”称号,给予50万元个人奖励。

每年遴选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各40名左右,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特殊支持;每年遴选基础教育教学名师(卓越校长)、温州名医(名院长)、温州名匠各20人左右,人文社科领军人才、温州设计大师各10人左右,高等教育教学名师5名左右,给予20万元特殊支持;遴选人文社科青年人才、新时代青年企业家各10人左右,给予10万元特殊支持。

杰出人才享受C类人才待遇,其他类享受D类人才待遇。对新引育的国家“万人计划”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省万人计划”人才,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个人奖励,享受B类、C类人才待遇。

 

四、工程师“瓯越引擎计划”

对报税年薪超过10万元且技术贡献明显的,经评定后授予市“卓越工程师称号,给予E类人才待遇,按每人10万元的标准给予民营企业引才奖励。

人才属外籍的,同时授予市“海外工程师称号;对入选省海外工程师的,给予C类人才待遇,再按每人最高30万元的标准给予民营企业引才奖励。

 

五、创业人才“瓯越领创计划”

大力支持ABCDE类人才以本人技术成果为主要产品创办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对县(市、区)新评定的县(市、区)“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分别给予500万-1000万元、200万-500万元(不含)、30万-200万元(不含)创业启动资助,根据项目落地协议分批兑现。对重大人才创业项目,可“一事一议”确定支持额度。

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新认定的市“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给予企业研发投入(含新购设备费)的15%、累计最高1000万元研发投入奖励;给予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3%、累计最高1000万元创业发展资助。对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业团队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团队建设资助。

 

六、创新团队“瓯越雁阵计划”

大力引育数字经济、生命健康、新材料、新能源、智能制造、双碳创新、时尚设计、文化创意等重点领域创新团队、经评定为I类、II类、III类市”高水平创新团队“的,分别基于500万-1000万元、200万-500万元(不含)、30万-200万元(不含)团队建设资助,额度根据实际投入需要确定,其中50%经费可用于团队成员绩效奖励。

探索开展经费包干制,团队建设资助经费可由团队带头人自主决定使用。入选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团队的单位,给予500万元团队建设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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