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此前印发的《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财政厅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广东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七届“创客广东”大赛的预通知》(粤工信服务函〔2023〕12号)的基础上,现将有关事项正式通知如下:
大赛设立组委会,负责赛事的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仲裁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组织开展各项赛事工作。(一)秘书处。秘书处设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体系建设处,负责赛事活动的协调筹备、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秘书处召集,负责对有争议的事项进行仲裁。
(三)专家委员会。评审专家负责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初赛专家从大赛官网专家库中抽取或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复赛、决赛评审专家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中抽取或特别邀请。为推进大赛项目落地及成果对接,初赛、复赛、决赛中龙头企业评委须占2名以上。
(一)初赛(地市赛、专题赛)。分别由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专题赛中标单位主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和省财政厅为指导单位。(二)复赛、决赛。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珠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香洲区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
(三)赛事支持。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作为本次大赛特别支持单位,为大赛组织和参赛项目提供支持,并为参赛项目提供最高3000万元额度的优惠授信。
鼓励与国内各大展会、创业赛事、创投栏目资源共享,提升大赛品牌价值;鼓励国内外商贸组织、知名电商平台、媒体(含投融资垂直媒体)、社交平台、投资机构、科研院所、券商、银行、双创载体、创辅机构(知识产权、律所、会计师事务所、工业设计机构)等积极参与并作为大赛支持单位,提升大赛产销对接成果、赛事服务质量及社会影响力;鼓励各地市充分利用官方媒体(含门户网站及公众号等)设置大赛官网外链。
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围绕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设置新一代信息技术(包括新一代电子信息、软件与信息服务)、智能家电、新材料(包括先进材料、前沿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参赛领域。
(1)在中国境内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无不良记录。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2)团队的核心成员不超过5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或授权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4)往届“创客中国”大赛区域(专题)赛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项目,不参加本届赛事。
1.报名网址。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通过大赛官网注册登记,报名参加地市赛或专题赛。参赛者应提交完整报名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2.报名时间。各地市赛、专题赛报名截止时间由主办单位根据赛事组织情况自行确定。
3.其他事项。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参赛者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地市赛、专题赛,对于重复参赛或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项的参赛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1)组织项目参赛。各地市围绕大赛主题和参赛领域筹备策划赛事,积极动员龙头企业参与赛事(珠三角地区发动不少于5家,粤东西北地区不少于3家),争取动员不少于当地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总数的10%报名参赛;发动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参与赛事活动;按照属地原则,珠三角地区地市赛参赛项目需超过80个(其中企业组项目不少于60个,创客组项目不少于20个),粤东西北地区需超过50个(其中企业组项目不少于35个,创客组项目不少于15个)。(2)组织项目评审。地市赛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录入大赛官网。
(3)推荐复赛项目。地市赛主办单位对拟推荐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稽核后向组委会秘书处推荐16个项目(10个企业组项目、6个创客组项目)。
时间:2023年7月底前完成赛事并推荐复赛项目。
(1)确定专业领域。大赛组委会研究确定专题赛的专业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在大行业领域方向内可再提出具体赛事细分的行业领域),以及特设数字化转型、海归专项赛。(2)组织项目参赛。积极动员不少于5家龙头企业参与赛事,参赛项目需超过80个(其中企业组项目不少于60个,创客组项目不少于20个)。
(3)组织项目评审。专题赛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录入大赛官网。
(4)推荐复赛项目。专题赛主办单位对拟推荐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稽核后向组委会秘书处推荐16个项目(10个企业组项目、6个创客组项目)。
时间:2023年7月底前完成赛事并推荐复赛项目。
“创客中国”官网开通了广东省区域赛报名入口,对于通过该渠道报名的参赛项目,由大赛中标单位对参赛项目进行线上评审和知识产权稽核后,按不超过该渠道项目总数15%的比例向组委会秘书处推荐(最多不超过16个项目,其中企业组项目不超过10个、创客组项目不超过6个)。参赛项目不得重复报名“创客广东”大赛和“创客中国”广东省区域赛。
时间:8月30日。
秘书处对初赛推荐项目进行复核,确定入围复赛名单。所有入围复赛项目按照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家电、新材料、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制造、机器人、生物医药与健康、新能源等8个领域进行分组,通过现场(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则采用线上)演示和答辩等方式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入围决赛50强、100强名单。
时间:2023年9月中上旬(以实际时间为准)。
8个领域企业组第一、第二名和创客组的第一名入围决赛(共24个项目,16个企业组项目、8个创客组项目),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分组,参赛者进行现场演示和答辩,专家采取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项目评审,共决出16个获奖项目,其中企业组决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创客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时间:2023年9月中下旬(以实际时间为准)。
根据“创客中国”大赛通知要求,向国家推荐项目。时间:2023年10月。
大赛结束后,组委会将借助大赛官方平台,持续跟进参赛项目的发展情况和对接需求,给予相应政策扶持、专项培训、产业对接和融资对接等后续服务。
大赛组委会将对参赛项目、赛事组织单位分别设立奖项。1.参赛项目奖项设置与现金奖励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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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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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奖励、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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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1——100强 |
颁发100强荣誉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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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二、三等奖共16名,故从17强起颁发“优胜奖”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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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现金奖励 |
数量 |
现金奖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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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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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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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 |
20万 |
2名 |
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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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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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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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4名(前50名中除一、二、三等奖获奖者),每个项目奖励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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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大赛组委会以赛事数量与赛事质量并重原则,结合参赛项目数、参赛专精特新企业数、龙头企业数、获奖项目数、赛事宣传等多项指标对赛事组织情况进行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地市赛、专题赛以及承办大赛的组织单位进行表扬,颁授最佳组织奖2名、优秀组织奖6名(见附件3)。3.对决赛评委、仲裁专家,以组委会秘书处名义颁授“评委聘书”、“仲裁专家证书”。
1.对全省50强项目落地广东,并在获奖之日起1年内成功获得股权融资支持(以在银行入账时间和金额为准),按照不超过其融资额度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只能申请一次。2.对全省100强项目提供落地对接与培训服务。
3.凡入围复赛的参赛者在符合政策条件的基础上,将优先推荐参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级财政资金申请和相关资质认定。
1.融资服务。特别支持单位提供优惠信贷服务,对初赛获奖项目、决赛获奖项目、100强项目和落地广东获得股权融资的项目分别设计优惠信贷方案,贷款额度最高30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5年,均享受普惠贷款优惠利率(按目前LPR计算,约为4%-5%);省赛100强项目将优先推荐至本次大赛合作的海内外知名投资基金、创投机构,争取投资支持。2.培训服务。在大赛事前事中事后将组织线上或线下培训。全省100强和地市赛、专题赛、行业复赛获奖的参赛者可报名参加“创客广东”领头雁培训项目,择优录取后将对创业者进行全方位培育与辅导,邀请优秀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帮助创业项目与产业资源深度对接。
3.知识产权服务。由专业机构对入围复赛的项目提供知识产权申请、检索、评估、维权、融资、交易等知识产权咨询服务,对入围决赛项目提供专利导航、预警、侵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和分析服务。
4.落地对接服务。邀请100家各行业领域的上市公司、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积极撮合基于产业链领域的创新创业合作;摸查全省100强项目落地意向,有针对性地组织对接会和有关交流考察活动。
(一)加大赛事宣传和组织保障。主办赛事的各地市主管部门、专题赛主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和资金保障,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的赛事组织。要积极与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合作,加强赛前动员、赛中展示、赛后成果的宣传,吸引更多的机构参与大赛;其他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发动优质项目参加大赛。(二)认真组织赛事和报送材料。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要加强与组委会秘书处的沟通协调,认真做好项目发动、媒体宣传、赛事组织、疫情防控、项目稽核与推荐等工作,并按照《地市赛和专题赛有关要求》(附件3)按时报送材料。同时,严格按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流程开展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积极推荐专家评委。大赛组委会成员单位、各地级以上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专题赛主办单位向大赛组委会秘书处推荐专家评委(每个单位推荐不超过4个),并报送《专家入库申报表》(附件4)、《专家入库申报汇总表》(附件5)的可编辑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经审核确定后录入专家库。参与初赛、复赛和决赛评审的专家需按照赛事有关要求签署《专家评审承诺书》(附件6)、《肖像授权书》(附件7)。
(四)加强获奖项目跟踪扶持。各地市赛、专题赛主办单位要加强对获奖项目的跟踪,协调提供相应的融资、培训、知识产权和落地对接等后续服务,鼓励各地市加大本地区获奖项目的政策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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